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委员会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关于江津区2016年度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稻谷初加工设施设备补助服务组织的公示
华龙网11月9日14时02分讯 根据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江津区2016年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农委发〔2017〕8号)文件要求,服务组织自愿申报,区农委、区财政局组织人员进行了现场核实,拟同意重庆市江津区大湾头粮油作物种植股份合作社、重庆市江津区大坝沟粮油作物种植股份合作社为江津区2016年度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稻谷初加工设施设备补助服务组织。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如有情况反映,请与区农委、区财政局联系。联系电话:023-47545849(区农委);023-47559503(区财政局)。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委员会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