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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华乾
“实效”,故名思义,就是:实实在在的成效。相对于实效,就是虚效、假效、短效。
在这次学习整改活动中,我们尤其需要实效,要让广大人民群众和市内外投资者感受到重庆的发展环境确实得到了优化。
那么,我们究竟需要什么样的实效呢?
需要不带“水分”的实效。有的部门,很善于应付上级,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该做的“规定动作”一环不少,可就是“雷声大雨点小”,表面轰轰烈烈,实际飘飘浮浮,没多少实际效果。我们需要的是既注重形式,更注重效果,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做一件算一件,改一项算一项。例如,群众反映的问题、上级点的问题、自己查的问题,是否制定了整改措施,是否落实了责任人,是否落实了整改时限,要有明确的结果。
需要群众满意的实效。一些部门领导“自我感觉良好”,关起门找问题、关起门整改,还认为这一招很实在,既顾了面子,又达到了效果。殊不知,这种悄悄改、关门改的做法,不为服务对象、群众所知晓,得不到服务对象、群众的理解、配合、支持,也没有外在压力,效果并不好。我们应该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行业内、社会上征求服务对象、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和建议梳成“辫子”,认真研究、制定措施,再将整改措施公诸于众、接受监督。这样,改的进度明白、改的效果明显。
需要不反弹的实效。有的部门,问题改得快,反弹也快,原因就在于改的是“皮毛”,未能从影响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等根本着手。只改表面问题,未触及到体制、权力、部门利益,“潜规则”照样在运行。
总之,我们需要的实效,就是能让社会各界感受得到、能让群众享受得到、能让今后长期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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