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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一算百姓收入的翻番账
政府工作报告在谈到今后五年发展的目标任务,明确提出了经济规模实现“六个翻番”,即:到2012年,全市生产总值比2007年翻一番,超过8000亿元;地方财政收入翻一番,超过1500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翻一番,达到6500亿元;外贸进出口总额翻两番以上,达到300亿美元;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翻两番以上,达到50亿美元;实际利用内资翻两番以上,达到1600亿元。
有朋友提出:“为什么没有说老百姓收入翻一番?”
其实,报告中明确回答了这个问题。一是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分别增长12%和15%。二是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用这两条算一下,可以明白老百姓收入什么时候可以翻番。
一由“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分别增长12%和15%。”可以算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在5年左右时间中可以翻番。
严格的数学计算比较复杂,有一个简单的计算方法,这是若干年前国家计委一个老同志发明的的算法,据说是隐藏在中国古老文化典籍中的一个密码。《西游记》中孙悟空有72变,《水浒传》好汉中有72地煞,这个72就隐藏着计算翻番周期的简便方法,这个方法人人会用,就是用72作为被除数,增长的百分点作为除数,一除就得出大概的翻番周期。例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2%,72÷12=6,就是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大约6年翻一番。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大约在(72÷15=)4.8年可以翻番。为什么说大约,因为这是一个近似的经验计算方法。
综合起来大概是5年左右收入可以翻番。农村居民翻得稍快一点。
二由“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可以算出:扣除物价因素之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在7年左右可以翻番。
有朋友说,关于2008年物价,报告中明确说“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5%以内”,而整个五年只说“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年涨幅是多少不知道。其实这个“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是有严格界定。
价格总水平变化在多大幅度内才算实现了基本稳定呢?不同的发展阶段,有不同的定量标准。参考国内外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的数据,大致可以定在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3%,这是一个比较理想的价格基本稳定的水平,可以看成是自然通货膨胀率,因为物价完全不变动也是有问题的,往通货紧缩方向变动同样不利于经济的正常发展。高于或低于3%可以看成是由经济周期波动、政策和其他需要调控的“非自然因素”造成的,是应当调控的物价波动部分。
现实中的物价基本稳定,不可能在时间序列上始终固定在3%这样一个不变的水平上,总是会围绕这个值上下波动的,大致可以将正常的物价变动幅度定在上、下2个百分点,即1%为下限, 5%为上限。
如果用3%作为扣除的物价上涨因素,则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分别增长9%和12%,其实这样扣除不完全合理,为了简单而又大体说明问题,我们这样扣除。用9或者12去除72,可以得出8年或者6年翻番。因此综合起来说大约7年左右翻番是适当的。
简单一点,结论:老百姓的收入5年左右可以翻番,扣除物价因素之后,7年左右可以翻番,农村居民翻得稍快一点,城镇居民翻得稍慢一点。
其实,这算的是老百姓放到自己“腰包”里的钱,而实际得到的好处要比这个大,讲得到的实惠,应该更早实现翻番。如果网友有兴趣,下次再细说。(邓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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