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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陕西省大批公务员在工作之余进行文学创作,发表了大量脍炙人口的作品。比如陕西省副省长张伟发表了长篇小说《五福》及多篇散文;还有官员发表的散文获得了全国首届冰心散文奖等。西北大学文学院教授杨乐生说:“在陕西,官员写作非常普遍,从基层到厅局,从乡镇到省委,可以说已成规模了。”(2月18日《人民日报》)
官员搞文学创作不该是个问题,这是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从古至今,官员成为文学大家的不是少数,柳宗元官至柳州刺史,政绩卓著,一生留下600多篇诗文,位列唐宋八大家之一,毛泽东作为党的主席,其词和书法作品艺术造诣堪称一流。然而,大批公务员热衷文学创作,就要警惕“文学现象”演变为一种“官场现象”。
“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因为楚灵王喜欢看到臣子们有个婀娜多姿的细腰,满朝文武大臣便千方百计地减肥,结果文武官员个个面黄肌瘦、形容枯槁、成了弱不禁风的废物。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很难说有的官员喜欢文学创作,是真正出于对文学的爱好,并具备一定的文学素养,而不是投上级领导之所好,为求得“共同语言”采取的“旁门左道”。
文学创作是个文雅之事,比陪领导喝酒、跳舞显得更有档次、更有情趣,在群众眼里也显得卓尔不凡。通过此道就能接近领导,赢得欢心和宠信,毫无半点巴结、阿谀之嫌,何乐而不为?如果再给领导的作品写一篇吹捧文章,替领导销售新作,让领导名利双得,比送钞票还管用。
官员热衷创作的“文学现象”一旦演变为“官场现象”,就不仅是文学的悲哀了,还是社会的悲哀和老百姓的悲哀。
公务员创作很难厘清“业余”的边际,不是到点了关机子去上班,下了班打开电脑接着再来那么简单。官员在办公室、开会中、检查工作时构思情节、打腹稿,其实也是在创作。而文学创作是一项费时耗神的脑力劳动,有作家曾说,一部作品写完最后一个句号时,就像得了一场大病,由此可见创作的艰辛。处于这种境地的官员,很难保证全部精力用于履行职务,更难做到用创作的精神去创新工作。
而官员出书成名牟利已成腐败的一种新现象。原成都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高勇出书向单位和个人索要赞助费高达数百万元,原霍州市委书记王月喜每有新书问世,便“上门直销”,甚至向下属单位索要“空白发票”,为购书单位、个人提供报销凭证。
著名作家、陕西省作协主席贾平凹对公务员创作现象的评价是:“谁都可以写作,我只看作品不看人。”但纳税人用血汗钱供养公务员,却只看人不看作品,更不愿看到由此产生的“官场现象”。(作者:马而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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