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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22日披露,从1997年实行政府采购试点以来,重庆10年节约财政资金达13亿元左右。他们今年将进一步规范采购,评标过程将安装电子摄像,保证采购的公平、公正。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重庆市财政局还下发了相关通知,安装电子摄像等设备,监控评标现场,推行“阳光采购”。(《重庆晚报》2月23日)
在10年的时间里能够为财政节约资金13亿元,这足以说明重庆市的政府采购工作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果。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自1994年我国正式采用政府采购制度以来,政府采购迅速走上了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并取得了理想的效果。不仅加强了我国财政支出管理、规范了政府机构采购行为、发挥了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作用,还大大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这些都值得我们充分肯定。
但由于这一制度起步晚,发展势头快,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客观上也暴露出了许多问题。各参与主体为实现各自利益而展开了激烈博弈,甚至不择手段,导致在采购过程中,价格、回扣、质量、腐败等问题时有发生。远的不说,2007年12月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就爆出腐败窝案,包括采购中心两名班子成员,以及数名市财政局官员在内均有涉案,受到纪检部门立案调查。而此前,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原主任李春禄、广东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原所长罗耀星先后落马。同年11月6日,人民日报社记者调查发现,某地采购一台佳能iRC2570i复印机采购价竟比市场价高出近20%。新华网在第二天发表网民的评论文章说,从当前现实看来,政府采购似乎成了一个“腐败重灾区”。
这些事件发生到现在也就几个月时间。虽然仍是旧话重提,但还是是想提一个醒,防止政府采购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不能骄傲自满,更不能有丝毫懈怠。正如有广东倒台的官员说,“谁坐这个位置就是死”。话虽有点绝对,但也充分说明干政府采购这个工作很容易出问题。事实上,在去年启动的治理商业贿赂行动中,政府采购已成为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资源开发和经销等6大重点整治领域后的又一个重点领域。重庆在近10年的政府采购工作中一直都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但此时泼一瓢冷水也许不是没必要。
当然,重庆市的成功做法对于防止政府采购工作不出问题,也许具有借鉴意义——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遏制政府采购招投标过程中的暗箱操作行为,加强规范,监控过程,保证招标采购过程在公正、公开、公平的氛围中进行。此外,还可以推行采购权、验收权、支付权和监管权四权分离,加强司法机关、新闻媒体和社会群众的广泛监督的办法,使政府采购也真正变成“阳光采购”,有效地遏制问题发生。(作者:李文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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