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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近沸沸扬扬的新闻热点事件中,《南方某某报》记者张某舟一篇奇文《弄他!弄他!重庆,一座很搞的城市》让重庆奋斗了十年的直辖市形象在一夜之间蒙尘受辱;一个好事之徒借助网络调动了全世界的眼球,制造出轰动海内外的“艳照门”,让几颗演艺界的巨星转眼间陨落……事件的当事人受到舆论猛烈抨击时,背后的黑手却往往被人们忽略。
事实上,无论是“奇文事件”,还是“艳照事件”,真正应被人们清醒认识的,是某些在事件背后推波助澜,惟恐天下不乱的媒体。他们都有一个显著的共同特征,为了自身利益,颠倒了传媒理念。
所有的传媒人员都知道,包括网络媒体在内的任何一家大众传媒,所传播的信息都是根据传播者的意志进行筛选和过滤的。记者在判断一个事件是否真具有新闻价值时如此,编辑作为“把关人”在决定稿件是否编发时也是如此。每一家媒体都有自己的价值追求,不同的价值追求是不同媒体及其成员必须遵循的理念。这一理念也是他们采编活动必须高度服从的惟一价值标准,自然直接决定了他们的传播意志。各大媒体之间尽管理念各有不同,但归纳起来主要也只有两种:一是专业理念,主要追求新闻的完善,传播对群众的责任,传播的社会效果,媒体在群众中的权威形象;一是商业理念,以自身的利益为首要的追求目标,并以此来决定传播的内容和方式。两种不同的理念自然决定了不同的采编行为。很显然,一个有责任的采编人员,一家有责任的媒体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始终首先坚持专业理念,然后兼顾商业理念。
可令人非常遗憾的是,包括一些所谓的“主流媒体”和“门户网站”在内的不负责任的大众传媒,却以牺牲某些人或者某个城市为代价,一味地迎合受众的好奇心,盲目追求关注度,未经严格把关随意发表有辱他人形象的,与事实有出入的,甚至“很黄很暴力”的奇文、艳照;或疯狂转载这些文化垃圾,盲目追求点击率,以期扩大影响。这些做法无疑是放弃了专业理念,而把商业理念放到指导采编实践首位的体现。
其后果当然是对当事人造成严重伤害,而自身最终也在回过神来明白了事情原委的普通大众心目中,失去了权威、品性和可信度,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这些媒体也真正应该自省才是!(作者:李文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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