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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扬子晚报》2月28日报道,日前,南京召开全市城市市容环境“三项整治”动员大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还出台了《2008年南京市城市环境三项整治总体方案》(征求意见稿),“在主次道路经营的早、午快餐、摊群(点),有条件的要统一设施,杜绝坐吃”,便是众多举措之一。
快餐摊点不准“坐吃”,如果是经营者如此提出,市民一定会怀疑经营者脑子出了问题。市民花钱买了快餐,纵使选择“坐吃”,又犯了哪门子忌呢?坐着进餐应该是很基本的需求,符合人们长期以来的饮食习惯,现在却要求自主消费的市民,在大街上端着快餐边吃边走,或者干脆打包拿走,这有损市民个人形象,违背市民意愿,最终想整顿市容的初衷,也难以得到落实。
倘若快餐摊点是合法经营的,禁止“坐吃”显然是不合理的,不仅是对快餐摊点经营的无理阻碍,也侵犯了市民的选择自由。很显然,禁止“坐吃”是一条“乌龙”政策,不仅会增添一些无稽的笑料,也成为经营者和市民生活中无端的拦路虎。可以预见,如此“乌龙”政策的“生命力”不会太长,决策者的错误会被事实来证明。(作者:黄梅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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