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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钉子户”助涨房价何德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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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钉子户’也导致了房价上涨,把开发商都当成高房价的罪魁祸首和过街老鼠不公平。”昨天的十一届全国政协一次会议分组讨论中,身为北京某房地产公司老总的政协委员穆麒茹屡出“麻辣语录”。谈到拆迁时遇到的“钉子户”,穆麒茹直言:“‘钉子户’为了他个人的利益,损害了包括开发商在内的多数人的利益!”穆麒茹称,拆迁时,国家和政府都要求开发商拿出许多名目的补偿,“我觉得够了,如果过度补偿,费用也会打入开发商的开发成本,最终还是会落到买房人的头上”。(《新京报》3月5日)

  对于穆委员“费用打入开发商的开发成本,最终还是会落到买房人的头上”的观点,笔者深表赞同。开发商不是傻子,不会去做亏本的买卖,产生的任何费用,都会计入开发成本;开发商也不是慈善家,不会将自己的资金换成房子,然后“捐”给住户。所以,包括拆迁户补偿费用在内,最终都将由购房者来承担,这是不争的事实,也是地产界的“通行法则”。但是,对于穆委员“‘钉子户’导致房价上涨”的看法,笔者仍然觉得非常荒谬。究竟是“钉子户”导致房价上涨,还是开发商损害了“钉子户”(拆迁户)的利益?我看这个问题根本就不用这么“复杂化”。

  近年来,随着各地城市建设力度的加大,拆迁已经成为城市的重头戏。在“轰隆隆”的推土机声中,尘土飞扬,多少民房化为乌有。而由于对被拆迁户的补偿太低,一些居民不愿意拆迁,而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不受侵犯,与开发商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争取自己的利益,一些对拆迁补偿标准持有异议的居民因此被政府和开发商“炼”成了“钉子户”。比如重庆市居民杨武、吴苹夫妇,为了捍卫自己的住宅不被拆迁,在自家房子上打出了“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横幅,以此来表示对开发商的抗议。女户主吴苹甚至搬出了自己的“法宝”——《宪法》来证明公民的财产是不容侵犯的。杨武、吴苹夫妇因此引起全国关注,被称为“史上最牛的钉子户”。而随后,媒体相继披露了各地“最牛的钉子户”,什么“广州最牛钉子户”、“武汉最牛钉子户”、“上海最牛钉子户”等等,各地总有那么一些居民,不甘心自己的权益受损,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开发商进行对抗,从而成为了开发商眼中的“钉子户”。

  在这个强行拆迁的年代,一些强行拆迁事件在各地频频上演,严重侵犯了被拆迁户的利益。进入2008年的第一天,郑州23户居民房屋遭强制拆迁,8岁女孩险遭活埋;今年2月,广东佛山发生了20余人将刀架在房主脖子上搞强行拆迁的一幕,令人惊恐;去年,哈尔滨则发生了强行用铲车推倒两处平房,一名住户被打伤,另一名住户险些被活埋的悲剧;而辽宁省沈阳某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则雇人强行拆迁,造成一人被殴致死的惨剧,类似的“史上最牛”强行拆迁举不胜举,令人触目惊心。在这些拆迁事件中,被拆迁户总是处于弱者的劣势,而开发商却总是扮演着强者的角色。而受到损失的也总是那些被拆迁户,从中得利的显然是开发商。拆迁损害群众的利益已经让人诟病,加上房价的上涨,社会对开发商是“另眼相看”,用穆委员的话来说“地产商现在都成了过街老鼠”。

  由于侵犯了群众利益,加上高房价牟取暴利,开发商在群众的心目中总是有点不那么“光辉”,而这种矛盾的产生,显然与低价拆迁有关,与强行拆迁有关,也与高房价有关。为了洗脱自己的“罪名”,一些房地产商跳出来为自己“伸冤”了。万通集团主席冯仑在一次论坛上就说,现在房价上涨跟需求有很大的关系,而之所以有这么大的住房需求,跟“未婚女青年推动房价上涨”分不开。未婚女青年成为助推房价上涨的“凶手”,亏你冯主席想得出来!

  与“未婚女青年推动房价上涨”论如出一辙,现在,开发商又瞄上了“钉子户”,穆委员“‘钉子户’导致房价上涨”,不但“语气”与万通集团主席冯仑一样,就连“神态”也一样。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开发商总是有很多自己的理,盛气凌人地指责这个谴责那个,一会儿是“未婚女青年推动了房价上涨”,一会儿又是“‘钉子户’导致房价上涨”,总之,开发商是无辜的。诚然,“把开发商都当成高房价的罪魁祸首和过街老鼠不公平”,对于穆委员的“委屈”,笔者也表示理解,毕竟,开发商对城市建设付出了自己的努力,对国家税收也作出了很大的贡献,那些依法经营的开发商需要得到政府的保护和社会的尊重。但是,“‘钉子户’导致房价上涨”,这个观点站得住脚吗?如果开发商能够给每一个拆迁户足够的补偿,让他们“有屋可居”,他们会觉得房价贵吗?住房需求,有多少是强行拆迁带来的需求,房地产商自己心里清楚,而将房价上涨的责任推到“钉子户”身上,穆委员不觉得自己的观点与“未婚女青年推动房价上涨”一样荒谬吗?(作者:池墨)

来源: 浙江在线  2008-03-06 09:52 编辑: 柴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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