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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制”改革浮出水面。
在今年“两会”上,这项改革成了代表、委员聚焦度最高的议题之一。
然而,有人故名思义:“大部制”就是机构做大、权力放大。
不庸讳言,“大部制”肯定是要对政府机构进行整合,如,归并职能相近的部门。这表面看,是把存在的部门做“大”了,权力集中了,管的范围更宽了,但这只是表象。须知,“大部制”对某些部门的“加法”,在本质上是“减法”,即减去冗员、减去不必要、重复的职能,减去对微观经济不必要的干预。根本的目的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使政府的设置、职能的划分适应日益发达的市场经济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说,部门大了,并非权力更“大”了,相反,对于微观经济而言,可能权力更“小”了。
这是因为,过多的、重叠的机构,必然造成政出多门、职能交叉、文件打架,甚至出现资源耗损,权力抵消,出现几十个部门管不好一只猪、一个摊之类的现象。这与“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指向背道而驰。
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市场经济越发达,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越强,市场经济这只“无形的手”发挥作用的领域越广泛,而“有形的手”则在宏观经济中发挥引导、调控、服务作用。
看来,“大部制”改革的一条重要标准是:政府是否从部署经济、安排生产、检查评比之类活动中真正解放了出来,对微观经济的“干预权”小了更小了。从而,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切实管好。一句话, “大部制”应当催生“小政府”。(作者:丁华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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