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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10日,全国人大代表、武汉大学党委书记顾海良提议,应该向国外大学学习,允许大学招收部分高价生以解决大学债务。(《长江商报》4月11日)
笔者认为这个建议虽不能彻底解决高校债务问题,但对于缓解债务危机,实现部分高考失利的学生上大学的梦想确实具有积极意义,教育部可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相应政策予以采纳。
众所周知,1999年开始扩招后,全国高校招生人数由1998年的180万一下子升到了2005年的530万,差不多增加了近3倍。连续扩招为数百万原本无望上大学的学生提供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也为培养数百万社会主义建设急需的各类人才创造了条件。由此可见,扩招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众多高校为了抓住这一历史机遇,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在国家投入并没有相应地成倍增加的情况下,纷纷负重自强,向银行贷款解决校舍不足、师资不足、后勤保障不足等实际问题,为实现我国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的历史跨越作出了重大贡献。但高校债务危机也由此而生。面对这2000多亿的债务,如果指望国家全额买单,恐怕并不现实,国家的财力恐怕难以在短时期内完成这个任务;而如果让高校自己买单,显然更不现实,有的高校连偿还利息都十分困难,还要维持正常运转,更别说全额还贷。因此,允许高校收取高价生筹集资金,是缓解高校债务危机,补充国家投入不足的一个有效渠道。这个渠道目前正被国外高校占据,我们为什么不可以从他们手中夺回来为我所用呢?
对于那些因高考差几分而与国内大学失之交臂的学生而言,如果家庭能够也愿意承担高额学费以实现其上大学的梦想,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补充高校的资金不足,更重要的是满足这部分学生上大学的需求,何乐而不为呢?因此,这个政策也必然会受到很多人的欢迎,得到社会舆论的理解,更可以弥补目前一些学生因一两分之差而不得不花费巨额学费出国求学的遗憾。
事实上,出台允许高校收取高价生的政策表面上看是一个“敛财之道”,但实质上是一个正确对待那些只差几分的学生或者平时成绩好但高考失利的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问题。也就是如何突破高考录取分数线制度死板僵硬的弊端问题。大家都知道,考450分的学生并一定就比考449分的学生能力和综合素质差,如果高考录取的最低分数线刚好是450分,则考449分的学生就成了分数的牺牲品,失去了在国内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力和机会,这显然很可惜、很不科学、很不公平。因此,国家出台政策突破体制弊端,允许高校收取高价生,是完善高考录取体制的必然要求。
当然,出台这个政策也应该充分考虑比例问题。如果这部分学生人数过多,必将挤占招生名额,使另一部分交不起学费的学生成为这个政策的牺牲品,这显然与初衷不符,也是笔者不愿意看到的。因此必须把比例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作者:李文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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