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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曹清尧又说话了。大家还记得去年底的时候,曹先生在接受新华网访谈时宣布华南虎照鉴定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照片已经送到权威机构鉴定去了,结果指日可待。结果大家都知道了,鉴定单位都还没找到。现在,曹先生又有了更好的创意:建议公民们人人捐出20元交给国家,去植树造林,他说这样既可以满足大家植树的愿望,也解决义务植树尽责率低的尴尬。(3月17日《南方都市报》)
植树节当天,曹先生更新了他在新华网的博客,标题很客气也很醒目:如果您每年缴纳20元履行植树义务您有意见吗?虽然CPI一路高歌,虽然GDP和财政税收也水涨船高,但对于掐着指头计算柴米油盐的老百姓来说,20元也不是个小数目。这或者倒是其次,2006年国家审计署第5号公告称,“国家林业局私存账外资金3519万元”,何况林业局已经在日常行政中享用纳税人财政,在这样的背景下,因虎出名的林业局,似乎很难再找出充分的理由动员大家积极交纳20元的植树费。
1981年12月13日,全国人大五届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从此,义务植树成为中国适龄公民必须履行的一项法定义务。问题是,这个法定义务的出台正是传统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初期,当时的春天,以“单位”为组织,一边植树造林,一边春游踏青,很好很浪漫。眼下呢?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快,寸土寸金,要求全国运动式均衡植树,早已丧失了可能性。据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最新统计数字,中国现有8亿年满11周岁的适龄公民,尽责率只有46%,也就是说,每年4亿多适龄公民未履行法律规定的植树义务。于是植数造零泛滥,甚至“森林上面种森林”。
即便抛开这个法定义务的可行性不说,既然是法定义务,就当平等地去履行,不履行义务就是违法。难道交了20块钱就可以逃避法律责任了么?有钱人就可以交20块钱折算为“尽责”,穷人呢?法定义务是可以用现金来兑换的吗?林业部门在植树造林中的组织性越来越式微,显然不是收没收这20元植树费的问题,而是如何适应时代发展、转变行政职能的问题。
至于曹先生计算的“中国应该参加义务植树的公民约有8.6个亿,如果今后大家都交钱给兵团化专业植树,8.6亿人每人20元,那就是172亿元”,数字固然让人欢欣鼓舞,但是,172亿随便交给哪个部门,同样可以部分地“解决农村劳动力过剩的问题”,相反,交了20元植树费的全国公民,就真的满足了自己植树的愿望、知晓了植树造林的意义吗?
资金虽然重要,但很多事情不是靠集资就能解决问题的。眼下植树之尴尬,在于锦上添花多、雪中送炭少,在于制度设计尚未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一边是荒漠化的危险,一边是某些官员的节日表演,过了植树节,还有多少人去爱树、护树呢?对于大多数公民来说,也许,环保生态意识比植树尽责率更有意义。20元植树费的建议,您没有意见吗?(作者:宋桂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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