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继去年海口警方在街头挂出“抢劫拒捕当场击毙”宣传横幅,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之后,类似内容横幅近期也出现在西安街头。在西安丈八路与朱雀大街路口,远远就看到红底白字的醒目横幅:“严打‘两抢一盗’抢劫拒捕者依法当场击毙”。虽然警方未解释横幅的用意,但绝大多数人对悬挂此横幅都表示支持。(《华商报》3月19日)
现代社会,剥夺公民生命权的程序应该只有一条路,即通过司法审判程序核准生效后执行死刑。尽管一些抢劫者的确作恶多端,但是“当场击毙”显然与现代社会的法治精神相悖。值得寻味的是,为什么“绝大多数人对悬挂此横幅都表示支持”?
不可否认,一些人对警察使用武器方面的规定缺乏了解,以为警察当场击毙抢劫者是合理合法的事情。但笔者相信,更多的人知道这一横幅的不妥之处。这也就是说,明知“当场击毙”与现代法制精神相悖,却对此横幅表示支持的看法更值得我们思考。近年来,一些地方的社会治安环境不容乐观,特别是在一些城市,如抢劫、抢夺、偷盗等俗称的“两抢一盗”案件呈高发态势。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迟迟不能破案,使市民生活在恐慌之中。一些城市甚至黑恶势力横行霸道,不仅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稳定,而且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根据零点研究咨询集团历年对城乡居民社会治安安全感的调查,我国居民的社会治安安全感一直在低位徘徊(3.31分~3.66分),近几年更是出现了下降的趋势,社会治安状况让人担忧。其中,在2002年-2006年间,城镇居民社会治安安全感均低于农村居民,但2007年农村居民的社会治安安全感(3.21分)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6年来首次低于城镇居民。可以认为,一些市民对“当场击毙”的支持,是他们对社会治安好转期待的另一种冲动的表达。提高社会安全系数注定了无法一蹴而就,没有建立治安防范体系,警察不深入社区、贴近群众,不提高群众见警率,不提高破案率来提高对犯罪的威慑力,拉一些横幅怎能把“抢匪”吓退?(作者:李建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