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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成都武侯区一家鞋厂的女老板杨国秀也卷款逃跑,但与其他老板不同的是,这位被工人称为仁慈老板的妇女,因为她临走时留下一封道歉信,让受伤不浅的员工反而对其生出无限同情。劳动部门也称其“仁义”。(《成都晚报》4月29日)
企业办不下去,可以申请破产。不管是从法律上讲还是从人道上说,卷款逃跑的老板,都是要受到谴责和惩罚的。可因为老板在临逃前留下道歉信,工人不仅没有怨恨,反而称其为仁慈。
老板留下道歉信,能够拿到一点工资。于是,工人们就原谅老板了,给她一个“仁慈”的评价也可以理解。但劳动部门也称这位老板为“仁义老板”,却是难以理解的。
工人们维权意识太薄弱,固然有工人们自身的原因,但劳动部门就没有责任吗?劳动部门做了多少让工人们维权意识强起来的事情?既然清楚地知道,周遭不少鞋厂破产,老板选择负债“蒸发”的挺多,劳动部门就应该尽早地进行监控。可为何还是要坐等工人们来“寻求”帮助?
让我们更为不懂的是,当地为何会有那么多破产老板都选择了“人间蒸发”?为何他们都能够成功“人间蒸发”?这恰恰是最重要的。如果出现第一个“人间蒸发”的老板,当地政府就进行认真的反思,同时,对这个老板紧追不放,让其受到应有的惩罚。那可能就不会有那么多的老板选择“人间蒸发”。只要工厂老板一有触犯法律的苗头都不应该轻易放过。那工人们才能安心工作,他们的“仁慈”标准才会提高。
(作者:王军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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