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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在街上、车上不经意听到这样的议论,办事要靠“关系”,即使符合法律、政策等相关规定,假设没有“关系”,就要跑嘿多“冤枉路”。但只要动用了“关系”,马上多云转晴,过关斩将,一路畅通,最后欣慰长叹……
这是道听途说吗,是胡言乱语吗,会不会夸大其词,会不会是被“原则”拒绝后的牢骚……
没有关系,办事确实很难,决不是吹牛,决不是假打。说白了,“冤枉路”就是行政效能低下的后果,就是一些公务人员自视手中权力很威风,不是熟人,没有私利诱惑或被私利左右,就冷眼相对。
现以真实案例佐证,某物业小区会所产权不明,业委会就找房交所查询整个小区被纳入公摊面积的建筑物的档案资料。结果被搪塞称没有档案,指点到规划局查询。花掉160元钱,复制了两张规划图,称如盖红印章还要加收200元,只好作罢,但还是没有解决问题。后电话询问房管局物业科,被告知尽量查询……
此种效能,完全是某些公务人员与开发商存在某种“暧昧”关系造成的。其意图很简单,就是不让业主查明“真相”。这种行政效能,归根结底是私利作怪引起的,拿人手短嘛。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一种怪象让老百姓很气愤,但也很无奈。明明自己的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可经办人员偏偏找出很多理由推诿或搪塞。耽搁了时间或多跑了几趟不说,要是被酸够了能够办成,还算幸运的。有的老百姓不懂条条款款,居然被“麻”过去,事情彻底泡汤。此种人材,原则性太强,能够严格依照很多“自己独创的规则”办事,可以评为“依法行政”的标兵。但有关系的人就不同了,明明办事程序有3个,但可精简到一个;明明手续不完备,将就凑合也行;明明不能盖章,却可大胆“变革”……还有很多怪招,出奇制胜,可谓“智慧过人”,可谓高效率,此种人材完全可评为“先进”了。不过,任何人都心知肚明,此种效率的实现,完全依赖“关系”的动力。所以,只要一办事,不管是否符合条条款款,人们必然想到找找关系,熟人好办事嘛。否则,就是不打你的“卡张”,遭遇拥挤时,没有关系的,即使你天没亮就到了,即使你排在前面,姗姗来迟但“有关系”的也能奋起直追,后来居上。长此以往,关系成为提高行政效能的动力,没有关系,行政效能只能空了吹。关系与规则,势不两立;关系与私利,同流合污;弱势与权力,素不相识。老百姓望眼欲穿:要等到哪年哪月才能不靠关系提高行政效能呢?
(作者:坚守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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