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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由于向县政府申请公开有关政府部门的调查材料遭到拒绝,湖南省汝城县黄由俭、邓柏松等5位市民今天将汝城县人民政府告上了法庭。这是今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全国首例市民状告“政府信息不公开”的行政诉讼案。
我为中国法制的进步和依法行为叫好,状告政府信息不公开给了我们很多启示。
一、堪称中国信息公开第一案。状告政府信息不公开,真可谓是一石激起千层浪。此举开了中国民告政府的历史先河,是中国司信息公开第一案,它体现了中国社会的进步,对中国建设法制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过去老百姓要找政府了解有关信息,往往吃闭门羹,想公开就公开,不想公开拿他毫无办法,现在有了《条例》作后盾,不依法公开就让你接法院的传票,让法律强制你公开,政府有关部门再想抵赖也就不可能的了。
二、是建设法制社会的需要。状告政府信息不公开这个事件的意义已经超过了事件本身,它表明中国正朝着法制化国家快步前进”,从5月1日到5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仅仅只有三天的时间,但黄由俭、邓柏松等5位市民就能用它向政府讨公道,说明老百姓的法制观念在增强,守法、用法、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利的意识加强,以前政府信息只能政府不数人独享,不向市民公开,这本身对市民就是一种不公平的行为,《条例》的施行,打断政府对信息的垄断权,法制社会,我们需要守法的公民和守法的政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要到了政府面前就不平等了。
三、逼着政府朝前走。现在是法制社会,作为政府部门,理应走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面,而不应该让市民逼着朝前走,有了《条例》,老百姓可以做到有法可依,以前政府部门那种想捂着、盖着信息的做法已经是行不通了,因此,在构建和谐社会工作中,政府应该拿出更多的诚意来,要主动、全面的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而不能被赶着鸭子上架,既不好看,又不好受。
前段时间,重庆市政府办公厅也出台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依照规定,市民可以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各行政事业单位收到申请表格后,能当场予以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政府相关部门隐瞒或拒绝提供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将由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有关责任人还将受到政纪处分。
这些能够说明,国家法制观念渐浓,政府民主意识渐深,政策透明制度渐强。
(作者:龙文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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